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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都区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驾驶员简章
作者:扬州人才网yz.jsrc.com 时间:2020/11/26 阅读:113次

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保障工作,经区委编办批准,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员(聘用性质为编外合同工)1名,特制定本简章。

一、招聘人员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;
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;

(四)江都区户籍,高中及以上学历,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40周岁以下,持c1及以上驾照,驾龄满5年。

(五)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在读学生、现役军人不得报考。

尚未解除纪律、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的人员、受过刑事处罚、开除党籍处分、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
二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
1、公开报名

报名时间:2020年11月30日-2020年12月4日,上午9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;

报名地点:江都区司法局政治处(仙女镇龙川北路1号行政中心三楼308室);

联系电话:86554734,联系人:樊玉婷。

报名需填写《江都区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》,并提供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一份,户口簿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。

2、资格审查:由江都区司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,如实提供各有效证件,并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报考资格。资格审核通过的,发放准考证。

领取准考证:资格审查通过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都区司法局政治处领取《准考证》。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。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由司法局负责通知。

(二)考试

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考试。

1、笔试

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,采用百分制计分,内容为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,不指定辅导用书。

笔试时间、地点: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
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。参加考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,否则,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2、技能考试

笔试结束后,由江都区司法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。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,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(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),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(含同分并列者)。

技能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平均总成绩,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,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;技能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三)体检

技能考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30%、技能考试成绩占7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(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)。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,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,如总成绩相同,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

体检工作由江都区司法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
(四)考察

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江都区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(政审)规定组织实施。

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,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(五)公示

考察合格者,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都司法局在江都司法行政网(http://www.jiangdu.gov.cn/jdsfj/index.shtml)公示,期限为7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。

(六)聘用及待遇

公示结束后,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,办理聘用手续,试用期为六个月。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(聘用协议)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,在正式聘用前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不予聘用。

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;考核合格者,办理正式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。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,缴纳五险一金,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,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续聘手续。

三、纪律与监督

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纪律,秉公办事,接受社会的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: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(电话:80919722)。

附件: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

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

2020年11月23日

驾驶员报名表.docx
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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